卫生监督信息协管报告制度
2018-08-21 16:02:07
308
1、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疑似传染病疫情、食物中毒、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。报告疑似食物中毒、食源性疾病、传染病、非法采供血、非法行医以及计划生育等,个案信息。
2、在完成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采集之后,要按照“谁监督、谁填报”的数据归口原则进行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。
3、被监督单位信息,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 "息发生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。
4、经常性卫生监督协管信息,在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。
5、卫生监督协管监测信息,在获得卫生监督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。
6、各类涉及卫生协管信息报告的原始资料应纳入档案管理,定期、完整的进行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。